张坤:信托在新时代供应链金融中的新模式

万联网 , 万联网 , 2021-10-11 , 浏览:5173

曾经,在种种因素的影响下,信托迟迟未能大规模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业务中;如今,随着金融科技、人工智能、区块链技术等数字技术的发展与广泛应用,信托已经成为供应链金融中的重要部分。不过,人们对信托理解,还停留在传统观念中。


(某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三部总经理 张坤)


在由万联网主办的2021产业数字化与物流供应链金融峰会上,某信托公司资产管理三部总经理张坤描绘出信托在新时代供应链金融中的新模式。在他看来,信托不光光是融资,它更是精品投行,更是资产管理机构。


与此同时,为推动信托适应供应链金融的发展,张坤还提出一种服务信托模式下的上行产业链、下行产业链以及全产业链业务方案,同时还延伸这一业务方案的应用场景。


以下内容由万联网根据论坛现场速记整理而来,有删减,供业内人士参考:


张坤:提到信托,首先大家会问信托是什么?有人认为,信托就是影子银行,就是资金信托,就是融资工具、融资通道。不过这是大家对信托的一种传统观念。在我看来,信托不光光是融资,它是精品投行,也是资产管理。接下来,我希望所分享的内容能够改变大家对信托的传统观念。


在过去的2016年、2017年这些年里,许多信托公司曾经参与到供应链金融业务中,不过,信托所参与的供应链业务出现了爆雷。为此,我们只能说,愿景很美好但现实很残酷。


那么,之前信托之所以迟迟没有参与供应链金融业务,有一个核心原因是什么呢?传统上信托主要做的是大金额业务。近些年来,除了消费信托,大部分信托计划很少低于1亿。信托从业人员相对来说比较少,大部分的信托公司从业人员只有两三百人、三四百人左右。供应链金融业务,尤其是涉及一些高频、小额、分散的业务,单笔金额不可能上亿。如果两三百人做这些事情,那么,从收益和成本包括人工成本来看,两者之间出现不对称性差距。


不可否认的是,信托是合法对抗第三人,受法律保护、有专门上位法、对抗第三方的金融工具。之前,信托公司受制于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不足的问题,无法适应供应链金融业务中高频交易服务的需求。近年来,随着区块链、5G技术和人工智能等金融科技的发展进步,适应高频信托服务的账户管理系统也逐步建立,在信托领域具备了“信托保管+财产独立、持有人权益保护、高频安全结算、资产流转……”的综合性服务功能,信托行业从信托制度到基础设施建设都为涉足供应链金融业务提供了便利和保障。


高频交易高频到什么程度?借此机会跟大家分享一下,在中国有两座地级市被称为地级市天花板,分别是江苏苏州和江苏无锡。在这两座城市,我们通过建立信托账户体系,用服务信托模式,为两座城市的所有预付资金进行监管,包括学费、商超、住房主建。这上面的交易量,按照最新统计,每年要付培训费的学生家长的数量约200万;商超超过一万五千家。每天7X24小时的交易结算,这些就是高频交易。那么,有了这些金融科技,有了信托公司的信托账户体系建设,满足100万以上人口同时在线的高频交易,我们才能开展下一步信托产业链合作。


我们把产业链合作分为上行产业链和下行产业链。上行产业链,简单来说,分成两个步骤。前面一段跟目前供应链产品是大同小异的。一级供应商把对核心企业享有的应收账款委托给信托,设立一个财产型信托。一级供应商享有全部信托受益权。后面一段,发生了变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受益权可拆分,可转让。这时候,一级供应商把信托受益权分拆,转让给一级受让方、二级受让方一直到N级受让方。这也类似传统票据的交易基础。但是不管是供应链票据,还是银行的商票、银票,票据的上位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在《票据法》里的一条主要强调,所有票据建立在真实贸易的背景下,在票据背书转让过程中,也许不需要合同发票。但是在贴现的时候,银行类金融机构需要贴现人也就是融资人,提供相配套的合同发票。对商票而言,有时候不强制要求。不过,人民银行需要融资人提供合同、发票进行备查,这也是银保监的要求。但是,我们的上位法体系不一样,我们上位法体是《信托法》。


在正常供应链业务当中,都有一个前提——如何拓展这些供应链业务?供应链业务的重点是核心企业的配合、核心企业的支持。但在现在的商业环境中,如果核心企业没有收益空间,那么核心企业就不会与供应链业务有过多配合。那么核心企业如何获利?打个比方,核心企业可以直接从N级受让方手上进行受让信托受益权,从中套利。由于核心企业大部分都是上市公司或发债企业,需要对外披露报表,对于核心企业受让信托受益权而言,无非是货币资金科目转移到一年内到期的金融资产科目。不管是货币资金,还是一年内到期的金融资产,在会计准则里都是速动资产科目。核心企业在速动资产比率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已经拿到了收益。


传统模式下,核心企业想从供应链业务中套利,要么需要有票据贴现资质,要么需要有保理牌照。但是,信托模式下,从N级受让方手中受让信托受益权不需要任何资质。只要是合格投资者,就可以受让信托受益权。核心企业手上的信托受益权还可以拆分成很多笔之后受让,核心企业的高管、中层受让信托受益权,扩展成员工福利计划。


还有最核心的银行资金方---银行贷款,现在我们跟几家银行已完成总对总合作。在我们搭建的这套体系里,N级受让方手中的信托受益权直接对接银行网络贷款平台,银行放款只看它有没有剩余核心企业授信,在符合补流测算之后,凭信托受益权直接向N级受让方发放贷款。

传统非金融机构的供应链多级流转平台,虽然银行也有合作,也有给核心企业综合授信,但实际单笔放款金额很低,为什么?

有一个核心是质押给银行的是什么资产,传统非金融机构的供应链多级流转平台中质押给银行的仅仅是用数字化语言对资产的描述,属于虚拟资产。虚拟资产质押给银行后,1104报表体系内没有这样的科目登记。所以大部分银行是以信用贷款的模式进行放款,仅仅是追加保障的方式追加虚拟资产质押,而不能把这个保障方式作为核心保证。归根结底银行投放的只是一笔信用贷款。而信托受益权,不管是在1104报表里、还是会计准则或是银保监体系里,是监管部门认可的金融资产,是实质性资产。此外,核心企业批量操作之后,信托受益权可以打包发行信托受益权ABS。

服务信托模式下的上行产业链是目前最多的供应链金融。但下行产业链大家接触比较少,对于核心企业而言,除了上行,还有下行。我们的存货、原材料如何扩大销售?仍然借助信托,核心企业把原材料、库存商品委托给信托计划,设立一个实物信托。因为核心企业设立的实物信托,核心企业可享有全部信托受益权。核心企业销售时不再是销售货物本身,而是转让信托受益权。信托受益权多级拆分、流转,一直到To C端客户,这里每一次转让的不再是实体商品、虚拟资产,而是银保监、1104认可的金融资产。上行产业链提到的每一个资金融资渠道,对下行产业链而言,也同样适用


这里所有的介绍并不是一个停留在脑海中的蓝图,我们已经搭建了一套系统,已经实现这个蓝图,这套系统跟电票系统差不多。


   我们如何合作?我们可以跟多种资金展开合作,做保理也好,做票据贴现也好,做其他也好,都需要相关的资质,做信托只要是合格投资者就可以运作。银行网络贷款已经介绍过了,我们已经实现了。在没有银行类金融机构资金支持情况下,我们还可以设立一个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受让信托受益权。资金信托可以向合格投资人募集资金,也可以单一过桥资金。

时间有限,主要是给大家发散想象的空间。


 *2021年9月28日,由万联网主办,中征(天津)动产融资登记服务有限公司、箱信、五牛控股、e签宝、合合信息、高达金软等为合作伙伴的“2021产业数字化与物流供应链金融峰会”在天津召开。本次论坛由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作为战略支持单位,五道口供应链研究院联合主办;同时,复旦大学国际供应链金融研究中心、成都市供应链金融协会、江苏省现代供应链协会、山东省供应链管理协会、天津市商业保理协会、青岛市供应链协会、广东省采购与供应链协会、深圳市供应链金融协会、临沂市供应链金融协会、浙江供应链协会、万联供应链金融研究院等为本次论坛支持单位。

 

此次论坛以“推进产业数字化实践,构建产融一体化生态”为主题,邀请了众多供应链产业链领域顶级专家、知名企业家等相聚一堂,共话供应链产业数字化新发展格局。


此次论坛的前身—“中国物流金融创新高峰论坛”连续举办至第七届,是国内具有影响力的产业数字化与物流供应链金融领域行业领袖盛会。在这场珍馐盛宴上,通过此次评选为行业遴选一些优秀企业,对中国数字化供应链金融发展尽绵薄之力,是举办这次评选活动的意义所在,也期待这些企业未来可以为中国供应链金融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以上内容由万联网记者依据现场嘉宾速记整理而来,未经嘉宾审阅,仅供业内人士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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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还在犹豫如何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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