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讨成功?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江苏德龙系相关方10日内返还浙商中拓5亿货款及700万利息损失!

万联网 , 供应链金融智库 , 2025-01-16 , 浏览:891

去年7月,江苏德龙被申请破产的消息引发了广泛关注。这家在2023年以1695亿元营收位列中国民营企业第47位的公司,其破产事件不仅影响了自身的经营,更对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带来了诸多不确定性和风险。 作为其中受影响较大的大宗供应链上市公司, 浙商中拓 也发布了相关公告。

2025年1月15日晚,浙商中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重大诉讼收到一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公告称,公司收到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判决书》(2024)浙01民初1923号,公司起诉响水龙拓、溧阳宝润、溧阳德龙、溧阳龙跃、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响水汇元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杭州中院于2024年12月13日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并判决,公司诉讼请求基本得到支持。

根据公告披露, 杭州中院一审判决溧阳宝润、溧阳瑞达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曾用名“溧阳德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溧阳龙跃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浙商中拓返还货款5.01276亿元并支付利息损失701.1万元(暂计至2024年7月31日,此后至实际清偿日止的利息以欠付货款本金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标准持续计算),确认浙商中拓对响水龙拓、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响水汇元享有债权本金5.01276亿元及利息损失701.1万元,支持浙商中拓的律师费主张,并判决戴国芳、戴笠、黄荷琴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由浙商中拓负担11.2万元,由各被告共同负担258.15万元。

回顾本次诉讼案,根据浙商中拓2024年8月30日公告披露,公司涉及一宗涉及21.6亿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杭州中院于2024年8月28日受理立案,该案共涉两起案件,诉讼标的金额分别为案件一16.3亿元、案件二5.3亿元,合计21.6亿元。其中,案件二显示,浙商中拓向江苏德龙关联公司江苏众拓采购钢材产品,并陆续签订二份《货物购销协议》。前述合同签订后,浙商中拓向江苏众拓累计支付货款5亿元。后续江苏众拓未交货。

2024年8月,浙商中拓将响水龙拓、溧阳宝润、溧阳德龙、溧阳龙跃、江苏汇聚、响水汇鹏、响水汇元及戴国芳、戴笠、黄荷琴诉至杭州中院,诉请共同债务人溧阳宝润等7家公司退还货款并赔偿损失,要求戴国芳等3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涉及江苏德龙系21.6亿元重大诉讼

作为世界500强企业浙江省交通集团旗下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浙商中拓成立于1999年4月,是由原湖南物产集团下属4家公司剥离优质资产组建南方建材集团,通过募集方式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同年7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代码:000906);2008年6月,浙商中拓控股股东变更为浙江物产国际,正式进入浙江省国资系统。2016年1月,浙江交通集团(浙江省资产规模最大的省属国有企业)成为浙商中拓的控股股东。

浙商中拓已连续14年入围《财富》中国上市公司500强榜单,2023年排名第69位。公司定位于现代服务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大力实施“一二三四五”发展战略:即紧盯成为一家创新引领、科技赋能、行业领先的供应链集成服务商的“一个目标”;服务基本建设和生产制造“两类客户”;打造集成服务、风险管控、资本运作“三大能力”;聚焦产业金融、基差贸易、增值服务、产业投资“四种盈利模式”;强化党建文化、数字天网、物流地网、组织管理、团队建设“五大支撑保障”。

浙商中拓是行业中物流金融模式启动最早、执行得最坚定的企业之,是新能源供应链再生钢铁原材料供应链等领域的头部企业,公司强调“天网”、“地网”建设,信息化和物流网络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属于轻资产运营公司,资产以流动资产为主,流动性较好……

2024年下半年以来,作为原告方,浙商中拓因涉及江苏德龙系的21.6亿元(包含前述浙商中拓及控股子公司对江苏众拓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债权合计约5亿元)的重大诉讼被议论纷纷。

一般来说,大宗供应链企业向产业型/资源型供应商预付货款,其在收到货款后进行排产并在约定期限内交货, 这属于行业内的普遍做法。 然而,这一模式在风险控制上存在较大隐患,尤其是在供应商出现财务危机时,预付款可能无法得到及时偿还。

在上述案件中,浙商中拓支付了21.6亿元货款,但供应商没交货,包括响水龙拓和江苏众拓等公司, 这些供应商都是全球知名不锈钢生产商江苏德龙的关联公司,该公司已于2024年7月被申请破产重整。

浙商中拓曾表示“经营企业就是经营风险”,在风险控制方面比较出色。浙商中拓一直致力于打造全国性仓储物流网络, 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为了防范货权管控风险。

自2016年起,浙商中拓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未发生重大预付款和应收款损失,也未发生重大货权管理事故。然而,江苏德龙事件的出现敲响了警钟,也是是对浙商中拓风险管控能力的一次严峻考验。

过往年报披露显示,浙商中拓的主要业务模式包括配供配送、库供分销、厂库供应链、物流金融、“贸易+基地+平台”、产业链一体化服务和虚拟工厂模式。这些模式不仅涵盖了传统的供应链服务,还深度融合了金融、技术和信息服务,为客户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解决方案。

此前浙商中拓曾表示,公司一直合法合规经营,向上游供货商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预付款为正常商业行为。浙商中拓对江苏德龙系的债权具有一系列抵押、连带保证等担保措施,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正常。公司已对在手客户、业务进行系统梳理,目前合作都是正常的。

来源:万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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