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示范企业名单看供应链创新实践与趋势
7月13日,是商务部等8单位公布“第一批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和示范企业名单”一周年的日子。
前段时间,商务部等8单位印发了《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创建工作规范》。当时,就有朋友提出,“供应链创新与应用”除了看到几份文件,好像就没再听说其它了。
其实不然,已经看到厦门、武汉、江苏有明文规定或真金白银的奖励了。比如厦门规定“对于入选国家试点的企业一次性予以15万奖励,对于入选国家示范的企业一次性予以50万奖励”。再如武汉规定“对于入选国家示范的企业一次性予以100万奖励”。
不过,入选名单应该不只是为了奖励,更重要的是“在企业内部真正形成重视和创新供应链的氛围,在增强自己竞争优势的同时,赋能上下游,引领行业发展”,向全社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模式。
去年,示范名单公布后,有关部门和企业计划7月23日在张家港召开交流会,荣幸被邀请参加。不过非常遗憾,因为南京发生的新冠疫情,会议被取消。现把当时准备的PPT推送出来,供参照和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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