盘点|2024年供应链金融政策全汇总(二)

万联网 , 毛莉 , 2025-01-28 , 浏览:797

供应链金融作为激发中小企业活力,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近年来得到了不少政策鼓励。站在新年,回望旧年。2024年,我国供应链金融政策呈现出多元化、全面化的特点,从国家到地方层面均给予了高度重视和支持。这些政策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供应链金融的服务水平,促进产业链的稳定升级和经济发展。

在此,为此万联网以时间为序,汇总摘编了2024年全国各地政策中与供应链金融相关的要点,分为“国家层面相关政策汇总”以及“地方层面供应链金融相关政策汇总”两篇发布,以供行业从业人员参考学习。

地方层面相关政策汇总

天津发布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方案 合规高效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

2024年1月8日,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入推进金融创新运营示范区建设的方案》,提出大力发展科技金融、产业金融、航运金融、数字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养老金融,不断壮大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特色优势业态。其中,《方案》明确支持全国性银行在津分支机构围绕本市核心企业,合规高效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深化产业链区域协作;支持金融机构围绕制造业产业生态和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趋势,构建“数据信用”评价模式,协同推进构建“制造企业+生产服务+金融”服务体系,对服务制造业创新升级的生产性服务企业强化金融支持;巩固商业保理行业领先优势,支持商业保理等供应链金融企业深耕链上企业,拓展金融服务覆盖面等。

广东:力争5年建设15个国家级和100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2024年1月12日,广东发布《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 进一步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加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政策支持力度,力争5年建设15个国家级和100个省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

上海:支持浦东新区等五个重点区域打造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 拓展供应链金融

2024年1月13日,上海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浦东新区等五个重点区域打造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区若干措施》,提出要进一步发挥政策叠加优势,聚焦浦东新区、宝山区、普陀区、临港新片区、虹桥国际中央商务区5个重点区域,明确发展目标、发展布局、发展重点,选取产业基础好、要素资源丰富、带动作用突出的若干个园区,打造生产性互联网服务平台集聚发展的标杆园区。

广东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立法 鼓励发展产业链与供应链金融模式

2024年1月19日,《广东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审议通过。其中,《条例》提出充分发挥大型企业、链主企业的牵头引领作用,支持大型企业与中小企业之间、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之间的协同合作,通过项目投资、技术对接等方式,促进制造业企业融通发展。鼓励发展产业链与供应链金融模式,促进产业链与供应链内信用资源流转,支持制造业企业资金融通需求;

青岛出台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 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

2024年1月20日,《青岛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条例》公布。根据《条例》,其中提出支持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供应链核心企业的合作,依托供应链核心企业的信用和交易信息,为上下游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以应收账款、知识产权、存货、订单、仓单、提单、股权、特许经营收益权、机器设备等为担保品的担保融资。中小企业以应收账款申请担保融资时,其应收账款的付款方,应当及时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支持中小企业融资。

广东: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 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

2024年2月9日,广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助力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围绕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加快发展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对成长期科技型企业结合扩大生产需要加大项目贷款投放,规范开展供应链金融、知识产权质押贷款等业务。

青海:加大供应链融资推广,强化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2024年2月23日,《金融支持青海工色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提出5方面12条具体举措。其中,提到要强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发挥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的公共服务功能,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企业、绿色工厂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确权,为中小微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提供便利。加大供应链融资推广,强化对核心企业上下游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

上海: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专业化、特色化、集约化发展

2024年2月27日,上海印发《上海市促进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发展管理办法》,明确了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激发集群创新能力、推进集群数字化升级、加快集群绿色低碳转型、深化集群开放合作、提升集群治理和服务能力等六大重点工作;《办法》提出,提升集群主导产业优势,推动集群与现代化产业体系和先进制造业集群同频共振,融通发展。

重庆:创新供应链融资产品 探索供应链融资奖补

2024年2月29日,重庆经信委等6部门联合印发了《重庆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投融资服务行动计划(2024—2027年)》。《行动计划》提出率先创新供应链融资产品。一是发挥重庆市现代产业链服务中心等机构的作用,加快开发“渝链贷”相关产品及服务,帮助制造业重点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批量高效融资。二是鼓励金融机构依托汽车、电子等制造业核心企业,开展“仓单质押”“应收账款质押”“票据贴现”“信用证”等形式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三是探索以“核心企业交易数据+协助账户锁定+政府部门基本面数据”为核心,无需核心企业确权、不占用核心制造业企业授信额度的数据确权供应链融资新模式。

《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

2024年3月5日,《深圳市关于金融支持供应链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印发,提出每年在供应链金融公共服务平台新增应用场景不少于3个、2029年前推出供应链金融标准3个以上等量化任务目标。《实施意见》主要内容包括提升供应链金融高质量发展水平、推动供应链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创新、优化供应链金融基础设施和发展环境、强化供应链金融风险防控和规范管理等方面。

重庆市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工作方案出台

2024年3月19日,《重庆市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金融工作方案(2024—2027年)》,提出全面推进“渝链贷”等供应链数字化应用、全面发挥核心企业融通带动作用、全面推动供应链金融产品创新、全面畅通多方对接渠道等重点任务,到2027年,基本建成产业链资金链深度融合、融资对接精准高效、融资风险整体可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全市重点银行业金融机构制造业产业链供应链融资金额突破1000亿元。

云南: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和保单融资业务

2024年3月20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其中,提出鼓励金融机构针对小微企业轻资产特点,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和保单融资业务,拓展小微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服务。引导商业保理公司、典当行发挥金融服务补充作用,更好服务普惠金融重点领域。在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探索与小微企业、核心企业、物流仓储企业等供应链各方规范开展信息协同,提高供应链金融服务重点群体效率。

广东:支持企业整合产业链与信息链 配合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2024年3月12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印发《广东省服务型制造示范行动工作方案》;其中,提出支持企业整合产业链与信息链,发挥业务合作对风险防控的积极作用,配合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提高上下游中小企业融资能力。

海南:支持发展供应链融资 对符合要求的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给予资金奖励

2024年3月28日,海南省多部门联合印发《海南省促进金融业加快发展若干措施实施办法》。其中提及,支持发展供应链融资。对促成省内供应链上游中小微企业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获得应收账款融资的省内供应链核心企业,按年度新增贷款额进行排名,对前5名按照其实际促成年度贷款额的2‰给予奖励,单家核心企业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向省内供应链上游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含“政采贷”业务)的省内金融机构,按年度发放额进行排名,对前5名按照贷款融资额的1‰给予奖励,单家金融机构年度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00万元。

厦门: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做大做强“壹建融”“金贸通”“屿链通”等一批数智化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

2024年4月7日,厦门市商务局发布《厦门市商务局2023年商务工作情况和2024年工作要点》,提出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打造一批地方特色的定制化供应链金融应用场景,开发更多个性化、特色化供应链金融产品和服务,做大做强“壹建融”“金贸通”“屿链通”等一批数智化供应链金融科技平台,为供应链发展降本增效;持续深化试点示范企业创建。

安徽:大力发展“一行一链多企”“批量挂图融资”等产业链供应链融资模式

2024年4月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发布《关于完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体系大力发展科技金融的通知》;其中,《通知》提出支持新质生产力加速发展。银行机构要大力服务新质生产力,围绕安徽新能源汽车、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以及通用人工智能、量子信息等未来产业集群建设,大力发展“一行一链多企”“批量挂图融资”等产业链供应链融资模式,向上下游科技型企业延伸授信和批量服务。

重庆:实施供应链融资专项行动 加大订单融资、国内信用证、预付款融资等信贷支持

2024年4月,人民银行重庆市分行等13部门联合印发《支持科技型企业融资行动2024年工作要点》,提出21条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金融举措。根据《工作要点》,重庆将实施供应链融资专项行动。聚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体系,梳理形成产业链图谱或链企名单,加大订单融资、国内信用证、预付款融资等信贷支持,推广供应链票据应用,规范应收账款电子凭证业务,促进企业通过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对应收账款确权,便利中小企业应收账款融资。推广绿色金融服务绿色汽车供应链模式。用好金融链长、金融顾问、产业专家库等服务机制,为产业链核心企业及上下游企业量身打造金融服务方案。

福州:鼓励开展保理业务 探索应收账款凭证融资信用体系建设

2024年4月18日,福州发布《关于强化人才支撑 助力民营经济发展的措施(试行)》。《措施》提出,鼓励开展保理业务。加强应收账款催收督促和资金纾困指导,探索应收账款凭证融资信用体系建设、放宽授信条件,支持企业开展保理业务,降低保理服务费,建立坏账核销机制。

黑龙江:引导机构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 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

2024年4月18日,《黑龙江省促进内外贸一体化发展若干措施》印发。其中,《措施》明确提出,引导机构完善供应链金融服务。依托制造产业链核心企业,提供一揽子综合金融服务。鼓励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供应链金融业务,围绕黑龙江省资源禀赋和优势产业,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积极满足企业融资需求。持续推广“信易贷”工作,促进银企对接,拓宽外贸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湖南:实施重点产业链融资倍增计划 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

2024年4月,湖南多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湖南省民营经济发展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从加大金融资源投入、优化金融供给服务、加强融资配套政策等方面提出10条具体举措,着力提升民营经济金融服务质效,支持湖南民营经济发展壮大。《通知》提出,实施重点产业链融资倍增计划,聚焦“4×4”现代化产业体系新增长点,创新供应链金融业务模式,支持重点产业链、产业集群民营企业发展。

四川泸州:发展临港大宗商品贸易 积极培育供应链金融等服务业态

2024年4月29日,《泸州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印发。根据《方案》,未来三年,泸州市将扎实推进“狠抓通道建设,拓展升级立体综合交通体系”等七方面重点任务,高水平建设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城市。推动商贸物流与服务业协同发展,发展临港大宗商品贸易,开展特色商贸物流提升行动,积极培育供应链金融等服务业态。推动冷链物流支撑现代农业发展,打造一批农产品“川货寄递”品牌,大力实施产地保鲜设施建设工程,补齐冷链物流先导性产业短板。

江西:对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拓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金融业务

2024年5月1日,江西省印发《江西省关于支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力争到2025年,全省农产品综合冷链流通率达到16.5%。其中,《措施》在加大金融资金支持方面提出,鼓励金融机构对冷链物流行业创新金融产品,对重点冷链物流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拓展仓单质押、存货质押、设备抵押、订单融资、应收账款融资等金融业务,对符合绿色低碳条件的冷链物流企业提供快速审批、优惠利率等融资支持。

重庆:数字赋能供应链融资 支持创新开发“渝链贷”等弱确权供应链融资产品

2024年5月10日,《重庆市金融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五条政策措施》印发。其中,《措施》提出数字赋能供应链融资。鼓励金融机构和核心企业通过中征平台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融资,推广运用标准化票据。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服务机构与“领军”“链主”等核心企业加强合作,创新开发“渝链贷”等弱确权供应链融资产品,对参与试点的核心企业,按其实际促进贷款额的5‰、单户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

湖南:推进全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稳步扩大动产抵质押融资

2024年5月10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持续打造“三化”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在完善金融服务上,《实施意见》提出推广应用省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征信平台)“湘信贷”,推动企业信用融资业务全流程线上办理。深化科技型企业知识价值信用贷款、中小企业商业价值信用贷款改革,优化数据评价模型,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推进全省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稳步扩大动产抵质押融资。

浙江:推动数据赋能供应链金融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

2024年5月16日,浙江省印发《关于推进浙江数商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在强化金融支持上,《实施意见》强调发挥产业基金作用,鼓励各类社会资本投向数据产业。鼓励商业银行、保险机构等金融机构创新开展以专利、数据知识产权、数据资产等为核心资产的质押融资、保险保障等金融服务,推动数据赋能供应链金融。鼓励有条件的地方通过担保业务奖补、贷款风险补偿、贷款贴息、科技保险补贴等方式,为浙江数商提供特色化金融支持。支持浙江数商上市融资。

青岛发布政策“大礼包” 对供应链票据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2024年5月28日,青岛市《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包含33项政策措施,主要体现为“四个聚力”,包括聚力推动经济回升向好,推动工业转型升级,对符合条件的技术改造项目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对供应链票据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

成都:推进供应链金融和贸易融资创新发展 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

2024年5月29日,成都印发《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推进西部金融中心建设的若干政策》,提出推进供应链金融和贸易融资创新发展。鼓励核心企业围绕供应链建立信息平台或借助现有第三方信息平台,与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对接。对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供应链票据平台的信息平台,给予最高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年度贷款发放额达50亿元以上的金融机构,按照年度在线确认类应收账款新增贷款额的1‰给予每户最高100万元奖励。

山东出台“十链百群万企”融链固链三年行动计划 加强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和存货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

2024年6月12日,《山东省“十链百群万企”融链固链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出台。据《行动计划》,山东省将通过优化金融支持方式、加强供应链融资服务、完善直接融资体系来加大金融支持,激发融链固链活力。《行动计划》提出完善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机制,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产业链上中小企业加强信息共享对接,引导金融机构优化金融产品和服务;推动大企业支持、配合上下游中小企业开展供应链融资,推动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创新,加强应收账款、订单、仓单和存货融资等供应链金融服务等。

辽宁发布工业机器人等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方案

2024年6月,辽宁省8部门联合印发了《辽宁省工业机器人等重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工作方案》,涉及工业机器人、氢能、石化、压缩机等16具体产业,确定链长单位20个、链主企业24家、赋能机构95个、上中下游联动企业1755个;绘制质量图谱28张,梳理质量问题301条,确定重点攻关项目118个。围绕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聚焦产业链供应链重大质量瓶颈问题,系统推进质量强企强链强市。

四川:鼓励将铁路运输单证作为结算和融资单证 为外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2024年6月12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领航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其中,方案提出拓展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功能及金融属性。鼓励银行机构参照海运提单下金融服务模式进行创新,将风险可控的铁路运输单证作为结算和融资可接受的单证,为外贸企业提供本外币结算、信用证开立、进出口贸易融资和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加大中欧班列(成渝)多式联运“一单制”及相关场景应用,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创新签发成渝统一提单联运单;加强与联合国贸法会、国际铁路合作组织等合作,围绕铁路运输(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数字化及相关供应链金融创新等,深化成渝联动,探索构建陆上贸易物流金融新规则。

北京出台《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2024年6月,北京六部门联合出台《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工作方案》共包含6项重点任务:一是做好本市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三是探索供应链金融创新管理模式;四是推动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生态创新改革先行先试;五是加强政银企对接交流;六是加强供应链金融规范引导和数据治理。

广东:探索数据托管、融合增值、数据抵押等数据金融新业态

2024年6月,广东省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数据治理、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协同发展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20条政策举措。其中,《意见》明确提出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探索数据托管、融合增值、数据抵押等数据金融新业态。

青岛9部门发布29条举措: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

2024年6月,人民银行青岛市分行联合青岛金融监管局、青岛证监局、市委金融办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青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明确29条具体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大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通知》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优化融资配套政策,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等配套政策和机制,以提升民营经济的金融承载力。

山东青岛: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

2024年6月,央行青岛分行等9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强化金融支持举措 助力青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通知》,明确29条具体政策,旨在进一步加大金融对民营经济的支持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通知》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货币政策工具,强化金融政策与产业政策、财政政策协同。发挥好全市182家首贷信用贷服务中心作用,建立政府常征集、银行快对接的镇街层面市场主体便捷融资服务机制,加大对民营企业首次贷款、信用贷款的支持力度。鼓励银行机构积极开展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主动做好民营企业资金接续服务。引导金融机构树立“一视同仁”理念,优化融资配套政策,完善信用信息共享、融资担保、便利票据贴现、应收账款确权等配套政策和机制,以提升民营经济的金融承载力。

青岛: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2024年6月6日,青岛发布《关于加强财政金融协同联动支持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其中提出:加快发展供应链金融。开展供应链上企业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对符合条件的供应链核心企业,按照应收账款确权、签发商业汇票和供应链票据的规模及增速,市财政按规定给予奖励支持。对接入上海票据交易所的供应链票据平台,给予最高500万元奖励。对开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成效突出的金融机构,给予最高50万元奖励。

济南:优化供应链金融监管机制 探索对供应链金融实施差异化监管

2024年6月7日,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济南市综合型现代流通战略支点城市建设方案》。《方案》在“拓展现代金融服务流通功能“方面提出:发展供应链金融。支持供应链票据平台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核心企业、金融机构、第三方科技公司的供应链平台与供应链票据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引导银行机构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供应链融资专项授信额度管理,通过发放仓单质押贷款、应收账款质押贷款、发展供应链票据、开展信用证贷款等方式,以点带链盘活全链条企业融资。推动流通企业、政府采购系统、银行机构与中征平台开展系统对接,为开展应收账款融资提供多维信息支撑。优化供应链金融监管机制,探索对供应链金融实施差异化监管。

四川:鼓励将铁路运输单证作为结算和融资单证 为外贸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等服务

2024年6月12日,《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标领航行动实施方案》正式印发,聚焦贸易便利、产业集聚、金融创新、政府治理、法治服务五大重点领域,明确了80项政策举措。其中,《方案》提出拓展铁路运输单证物权功能及金融属性。鼓励银行机构参照海运提单下金融服务模式进行创新,将风险可控的铁路运输单证作为结算和融资可接受的单证,为外贸企业提供本外币结算、信用证开立、进出口贸易融资和供应链金融等服务。加大中欧班列(成渝)多式联运“一单制”及相关场景应用,运用区块链等技术创新签发成渝统一提单联运单;加强与联合国贸法会、国际铁路合作组织等合作,围绕铁路运输(多式联运)单证物权化、数字化及相关供应链金融创新等,深化成渝联动,探索构建陆上贸易物流金融新规则。

上海:至2025年末,实现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及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全覆盖

2024年6月17日,国家金监总局上海监管局等七部门发布《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围绕上海“五个中心”建设目标,建立具有代表性、示范性的供应链金融创新示范区,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及案例。聚焦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等关键领域以及上海重点产业集群稳链强链,探索创新服务渠道,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实现产业、科技以及供应链金融的融合发展,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产业全链条的能力,探索产业链、供应链、资金链联动发展新模式。至2025年末,实现上海龙头企业、“链主”企业及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全覆盖,丰富完善动产及权利质押融资,对上下游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应融尽融,供应链金融服务质效显著优化,风控水平明显提升。

北京: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

2024年6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中共北京市委金融委办公室、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国资委、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北京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等六部门联合出台《金融支持供应链产业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打造具有首都特色的现代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做好科技金融等五篇大文章。《工作方案》共包含6项重点任务:一是做好本市供应链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建设和运营工作;二是进一步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功能;三是探索供应链金融创新管理模式;四是推动本市国有企业积极参与供应链金融生态创新改革先行先试;五是加强政银企对接交流;六是加强供应链金融规范引导和数据治理。

广东:探索数据托管、融合增值、数据抵押等数据金融新业态

2024年6月24日,广东印发《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推进数据要素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数据产权、流通交易、收益分配、数据治理、数据赋能高质量发展、粤港澳大湾区数据协同发展等方面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提出20条政策举措。其中,《意见》明确提出培育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服务生态。探索数据托管、融合增值、数据抵押等数据金融新业态。

四川成都:支持打造“蓉贸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2024年6月26日,中共成都市委发布《关于加快建设国际门户枢纽城市以高水平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其中,《决定》提及,高质量建设陆港型、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积极争创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高水平运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深入推进国家综合货运枢纽补链强链,深化“交商邮供”融合发展试点,加快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城市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依法开展跨境贷款、跨境发行债券、跨境投资并购、跨境证券投资等金融服务,支持打造“蓉贸通”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

河北发布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探索供应链融资授信

2024年6月27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河北省特色产业集群“共享智造”行动方案》,明确到2028年,培育25家共享“领跑者”企业,建设35个“共享智造”工厂(车间),国家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实现“共享智造”工业互联网平台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方案》提出加大金融支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加强对“共享智造”的金融服务,探索供应链融资授信和数字人民币结算应用,创新开发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并在省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发布推广。

广东:应用标识+金融服务 支持建设基于“星火·链网”区块链技术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

2024年6月28日,广东省通信管理局等十七部门印发《广东省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千标通粤”贯通行动计划(2024-2026年)》,重点任务包括:标识+金融服务;鼓励企业通过标识解析对自身生产经营情况,例如水电气消耗、采购、仓储库存、生产、物流等信息进行采集,支持建设基于“星火·链网”区块链技术的产业金融服务平台,推动金融行业服务实体经济、服务中小企业,坚定金融行业的“人民性”。

福建:推动运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模式,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

2024年6月28日,福建印发《福建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提出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经营主体的信贷投放,积极推动“闽商易融”贷款码提质增量。进一步强化财政金融政策协同,落实好政策性优惠贷款政策,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转型、开拓市场、提质增效。推动运用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模式,为上下游企业提供无抵押担保的订单融资、应收应付账款融资。

上海:支持绿色供应链金融试点示范

2024年7月1日,上海发布《关于协同做好“上海产业绿贷”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提出持续推动绿色供应链金融。支持绿色供应链金融试点示范,深挖重点产业链企业和项目融资需求,强化对链主企业的融资服务,支持通过应收账款、票据、仓单和订单融资等方式促进上下游企业协同绿色转型发展。

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 推动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

2024年7月,中国人民银行广东省分行发布《广东科技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促进广东省科技金融深度融合,加强科技型企业全链条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打造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广东模板”。《方案》明确指出要优化供应链金融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围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重点产业集群和产业链,完善对新兴战略产业上市公司等实行供应链融资专项授信额度管理,引导金融机构运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扩大应收账款池质押融资、“政采贷”等产品应用。

上海: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 扩大供应链票据应用

2024年7月4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发布公告,就《上海市推进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条例(修订草案)》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其中第三十六条(促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提到:鼓励金融机构和产业链核心企业合作,运用区块链等技术,推进数智化供应链金融产品研发,开发差异化的融资产品,完善服务体系。支持深化供应链票据产品服务功能,扩大供应链票据应用,便利票据贴现机制;鼓励供应链核心企业、产业链相关企业应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统一登记系统、应收账款融资平台等,提高担保权利透明度,确认债权债务关系,提升供应链上的中小企业融资可得性。

河南: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 大力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

2024年7月5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推动科技金融增量扩面降价提质工作方案》。其中,《工作方案》提出,大力推动科技金融产品创新。推动金融机构聚焦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人力资本为核心的企业科技创新能力评价体系,构建适应科技型企业特点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式。引导金融机构积极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供应链融资、股权质押融资业务,创新发展“研发贷”“科创积分贷”“科技人才贷”“贷款+外部直投”“贷款+认股期权”等弱担保、信用类产品,为科技型企业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

深圳前海发布《关于促进供应链龙头企业集聚的行动计划(2024-2026)》

2024年7月8日,深圳印发《关于促进供应链龙头企业集聚的行动计划(2024-2026)》,提出到2026年,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前海引进培育1-2家世界50强、2-3家中国30强供应链龙头企业,销售额超千亿供应链企业数量达到3家以上,前海供应链企业销售额总规模超过1万亿元,相比2023年实现倍增,制定一批国家级供应链行业标准和规范,重点产业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促进供应链金融监管创新。在安全可控、授权使用前提下,加强与金融机构数据共享,通过数据交叉互验,为金融机构对物流供应链企业尽调、贷中核验和贷后管理提供支撑。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监管沙盒”模式为物流供应链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四川: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提升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占比

2024年7月8日,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7个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提升制造业贷款占比支持四川新型工业化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聚焦金融服务制造业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从6个方面提出20条具体举措,全力推动提升金融服务制造业发展质效。其中,包括大力推动融资产品和融资模式创新方面,引导银行机构根据制造业企业研发、制造、交付、维护等生产经营周期,以及工业设备更新、“智改数转”等重点工作,开发更有针对性的信贷产品,在贷款准入、授信额度、还款方式、利率优惠、担保方式、贷款期限等方面予以支持。科学合理拓宽押品范围,提升制造业企业设备资产抵质押率。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推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提升制造业中小微企业融资占比。

深圳前海发布《关于促进供应链龙头企业集聚的行动计划(2024-2026)》

2024年7月8日,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圳市商务局印发《关于促进供应链龙头企业集聚的行动计划(2024-2026)》,提出到2026年,围绕全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方向,前海引进培育1-2家世界50强、2-3家中国30强供应链龙头企业,销售额超千亿供应链企业数量达到3家以上,前海供应链企业销售额总规模超过1万亿元,相比2023年实现倍增,制定一批国家级供应链行业标准和规范,重点产·业供应链竞争力进入世界前列。《行动计划》明确提出促进供应链金融监管创新。在安全可控、授权使用前提下,加强与金融机构数据共享,通过数据交叉互验,为金融机构对物流供应链企业尽调、贷中核验和贷后管理提供支撑。支持金融机构通过“监管沙盒”模式为物流供应链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服务。

上海金融监管局:着力四个“锚定”,持续提升上海供应链金融服务能级

2024年7月1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行动方案》,将以建设“四新”工程为统领,打好监管和政策协同“组合拳”,着力四个“锚定”,推动上海供应链金融示范区建设,持续提升上海供应链金融服务能级;具体来看,一是锚定合作共赢,推动供应链金融生态建设;二是锚定科技赋能,助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三是锚定风险防范,守牢供应链金融合规底线;四是锚定能级提升,发挥供应链金融辐射效应。

安徽:支持证券公司等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

2024年7月15日,安徽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印发《安徽省支持科技企业运用资本市场高水平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银行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等贷款产品,推动担保机构开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应收账款质押融资和中长期研发融资等担保产品。鼓励保险机构聚焦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等开发专属保险产品。支持证券公司等与供应链核心企业合作,开展应收账款质押贷款、标准化票据、供应链票据、保理等业务。

优化产业互联网平台创新能力,实施“产业互联网平台跃升行动”

2024年7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上海市促进工业服务业赋能产业升级行动方案(2024-2027年)》。其中提到,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支持制造企业围绕强链补链、生态建设、定制化服务等,培育营收10亿元以上、服务能力突出的平台企业50家,其中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独角兽企业5家以上。此外,该行动计划也提到了产业互联网,且明确指出要“优化产业互联网平台创新能力”,实施“产业互联网平台跃升行动”。

央行等四部门及天津市政府: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 支持在津设立区域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

7月30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天津市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立足地方优势,促进产业金融、航运金融、融资租赁、商业保理等特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其中,包括拓展供应链金融业务。支持产业链供应链核心企业接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便利上下游企业融资。鼓励依托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深化产融信息对接,探索供应链融资业务新场景。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供应链业务系统,依托产业链上下游加强供应链授信融资。支持金融机构为适港企业提供结算、跨境融资、信用担保、融资租赁、风险对冲等金融服务。支持在津设立区域性大宗商品仓单注册登记中心;支持在津商业保理公司依法合规探索发展国际保理业务等。

深圳: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2024年8月6日,深圳市商务局发布《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工作方案》。提出培育内外贸一体化企业。支持供应链核心企业带动上下游企业协同开拓国内国际市场。探索建设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培育壮大内外贸一体化农业企业;培育内外贸融合发展产业集群。促进“跨境电商+产业带”模式发展,带动更多传统产业组团出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在依法合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为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提供金融支持。

深圳发布国内首部智慧供应链服务地方标准

2024年8月8日,深圳市地方标准《智慧供应链服务基本要求及评估规范》(DB4403/T 483—2024)正式发布,于202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准文件结合供应链服务企业“商流、物流、信息流、资金流”四流合一的特点,从智慧经营管理、智慧计划和预测、智慧采购与分销、智慧物流技术与设备应用、系统互联、智慧风控与结算、智慧供应链金融等多个维度进行评价,科学衡量企业提供智慧供应链服务的发展水平和能力。

四川: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和绿色供应链金融

2024年8月13日,四川省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等十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四川省绿色金融创新发展工作方案(2024-2026)》,提出深入探索绿色金融与转型金融有效衔接,立足供应链的全链条转型或经营主体的整体转型,分步骤、分阶段开展绿色低碳转型活动,推进产业绿色低碳升级和“绿色供应链金融”,引导金融资源聚力支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积极支持清洁能源、清洁生产、节能环保、数字经济等产业领域融资需求,加大对传统产业在设备更新、技术改造、绿色转型发展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

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着力推动深化供应链金融发展创新

2024年8月,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根据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统一部署,制定《金融支持福建省县域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意见》。《意见》围绕加大县域重点产业链融资供给、强化产业链金融创新、提升集聚发展与“智改数转”金融服务、加强货币信贷政策的配套支持、深化跨部门“几家抬”合作等五个方面提出十条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全力支持县域重点产业链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助力县域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

湖南开展供应链和产业链融合试点

2024年9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湖南省“两业融合共进”行动方案(2024—2027年)》,提出开展供应链和产业链融合试点行动,探索“产业集群+物流枢纽”协同发展新模式?。

青海引导支持供应链金融服务

2024年9月10日,青海省政府发布相关政策,引导支持地方金融机构加大应收账款融资、订单融资、预付款融资等信贷服务,以支持供应链金融的发展。

深圳:拟在2025年形成5个以上数字金融园区

2024年9月11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在官网发布《深圳市关于支持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从四个方面十二个细项明确了数字金融发展的重点任务,提出争取到2025年,全市形成5个以上以数字金融为发展重点的园区和特色楼宇,并鼓励金融企业联合腾讯、华为等科技企业,增强AI大模型等技术在金融领域应用等。其中,促进数字金融特色应用集中涌现方面,将推动基于数据资产的金融创新,依托深圳数据交易所开展基于数据资产的金融创新应用,支持金融机构与深圳数据交易所开展数据资产入表、数据产品孵化、“数据+金融”产业服务等合作,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数据资产增信、数据保险、数据信托等金融创新服务,推动数据要素在赋能金融普惠、金融创新等领域发挥更大作用。

海南: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支持

2024年9月26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海南省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8年)》。方案明确提出要优化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支持。深化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应用,引导“两链”核心企业和省属国企等发挥“链主”优势,开展应收账款确权,提升链上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发挥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作用,支持动产和权利质押融资产品创新。

四川:建立“集群金融通”产品库 支持集群内大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2024年10月8日,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发文表示,联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对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和国家级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研发适配不同集群企业融资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汇集形成“集群金融通”产品库。支持集群内大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保险、网络安全保险等。建立“集群金融通”产品库,统筹金融产品的适用性、创新性、优惠性、专属性,开展产融精准对接,提升集群企业融资获得感,推动产业集群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云南大理:鼓励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和保单融资业务

2024年10月22日,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印发《大理州推进普惠金融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工作方案》提出创新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 鼓励积极开展小微企业供应链票据、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和保单融资业务, 围绕科技型企业“轻资产、重技术”发展规律,积极落地“企业创新积分制”金融产品,支持“创新赋资”等。

四川: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便捷融资

2024年10月16日,四川印发《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提出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推动产业链群数字化转型、实施智能制造升级改造工程等多项重点任务。在创新金融服务的保障措施上,《行动计划》提出 强化“智改数转”融资服务对接,鼓励金融机构通过发展供应链金融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便捷融资。 依托四川省征信平台(天府信用通)等信用机构,探索建立基于诊断结果的金融信用评价体系。综合运用人民银行再贷款政策,支持银行业创新金融产品。加强与国家级基金对接合作,发挥省级政府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入。

上海:推进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担保业务新模式,为大宗商品供应链企业增信赋能

2024年10月31日,上海发布《关于加强本市中小企业融资支持的若干措施》,聚焦解决市中小企业融资的堵点和卡点,通过有效落实存量政策、加力推出增量政策,进一步提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中小企业融资支持。其中,《若干措施》提出,推动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增量扩面。2024年市中小微企业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业务规模扩大到1200亿元。 充分利用区块链技术,推进大宗商品供应链金融担保业务新模式,为大宗商品供应链企业增信赋能。

天津:发展进口冷链产品供应链金融等债务融资

2024年11月7日,天津发布《天津市冷链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7年)》,大力发展冷链精深加工、冷链产品交易分拨,打造一体化冷链产业体系,加快推进冷链产业由“通道经济”向“产业经济”转型升级。其中,《方案》提出, 围绕冷链产品供应链一体化,引进培育一批具备订单采购、冷链物流和产品销售等能力的供应链链主企业,吸引冷链产业龙头企业来津投资。 积极争取各类国家资金支持重点冷链项目建设。推动金融机构创新融资方式,发展进口冷链产品供应链金融等债务融资,持续加大对冷链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探索开展信用保险、货物质押等新型金融产品服务。


厦门:对获评的供应链示范企业一次性予以50万元奖励

2024年12月12日,厦门印发了《厦门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2026年)》,多举措聚焦供应链、零售、餐饮、电商等重点行业领域,“真金白银”助力厦门培育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以促进市商贸流通与生活服务业发展。办法提及,鼓励企业开展供应链创新与应用,提升管理水平,积极申报厦门市供应链创新与应用试点企业、全国供应链创新与应用示范企业: 对获评的供应链示范企业一次性予以50万元奖励;鼓励相关企业申报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试点项目,单个项目最高支持3000万元;支持供应链企业加强创新与应用培训,对企业参加供应链培训费用给予补助,补助比例最高40%,此项政策年度扶持资金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天津发布《关于支持国际商业保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4年12月6日,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支持国际商业保理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支持国际商业保理高质量发展。《意见》针对商业保理公司开展国际保理业务中“谁出口,谁收汇”原则下资金闭环管理问题、底层业务信用风险问题、汇率波动风险等堵点问题提出了相关解决方案和业务指导,为商业保理公司拓展国际保理蓝海市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四部门联合推动中小企业供应链“链式”转型

2024年12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方案(2025—2027年)》,提出推广龙头企业牵引的供应链“链式”转型,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开放数字系统接口,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实施标准统一的数字化改造,强化中小企业在供应链上的配套能力。

辽宁:力促科技领军企业与中小企业供应链融合

2024年12月19日,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辽宁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群体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科技领军企业向中小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带动中小企业融入产业链供应链,推动科技领军企业“走出去”,提升品牌影响力,从而促进供应链上下游企业的协同发展,为供应链金融的应用创造更有利的产业环境。

广西: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

2024年12月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快打造国内国际双循环市场经营便利地的决定》,提出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鼓励金融机构依托应收账款、存货、仓单、订单、保单等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同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拓展相关信息服务平台功能,构建征信促融服务体系,拓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应用场景等,为供应链金融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

广州:支持数字金融发展

2024年12月19日,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广州市关于支持数字金融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提出建立数字金融发展工作机制,推动完善金融科技产业布局等,支持各区制定支持数字金融发展的相关政策,依托市属数字科技领头企业搭建数字金融产业服务平台,推动金融科技企业集聚发展等,探索开展供应链金融相关业务,推动数字金融领域持续创新,促进数据要素创新发展和广泛应用,为供应链金融的数字化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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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毛莉
    作者

TA还在犹豫如何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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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物联网+供应链金融白皮书(2020)
    蔡宇江
    国内首份以物联网+供应链金融为主题的行业报告。将于2020年9月17日《第六届中国物流金融创新高峰论坛》重磅发布。
    2012年上海钢贸事件、2014年青岛港事件后,国内的大宗商品仓储融资进入一个低谷的状态,银行谈“钢”色变,全线退出这一市场。时过境迁,随着5G、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存货融资业务的数字化、智能化有了良好的技术支撑,同时法律和行业规范也逐步完善,面对巨大的市场刚需,越来越多的供应链企业、仓储物流公司、科技型企业联合前瞻性的银行又开始创新并开展存货融资业务,整个业内也呈现百花齐放的态势,继应收账款票据化之后,仓单数字化、生态化又成为中国供应链金融的另一大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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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篇幅有限,本白皮书无法为大家呈现业内所有的案例、经验、方法!万联网将继续秉承助力产融结合服务实体经济的初心,持续为中国供应链金融提供多元化的智慧服务,为构建共生、共享、共赢的供应链金融生态圈不懈努力!

    万联供应链金融研究院
    上海大学现代物流研究中心
    北京德和衡(深圳)律师事务所
    2020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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